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技术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对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召采公开采购[2015]018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召陵区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普查资料搜集预处理、外业调绘、核查、内业录入、地图测绘、成果制定、地名普查审核资料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开标时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两项服务范围;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括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等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时间在有效期内);
6、如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注:中标后不许转包、分包)
(以上证件原件开标时查验,复印件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五、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每天正常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地点: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二楼西政府采购股
报名及招标文件索取方式:现场报名自带U盘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联系人、电话”等字样);
注:凡未按上述规定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一切活动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地点: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八、联 系 人:郭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2601019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十、监督电话: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 0395—2605716
漯河市召陵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