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民政局“棉被、大衣、面粉、食用油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民政局的委托,就“棉被、大衣、面粉、食用油救灾物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478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控制单价 | 采购金额 | 技术要求 |
A包 | 救灾棉被 | 130元/床 | 100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
B包 | 救灾大衣 | 125元/件 | 40万元 | |
C包 | 救灾面粉(国标特一粉) | 1.7元/市斤 | 90万元 | |
D包 | 食用油 | 80元/5L | 30万元 | |
说明:1、以上四个包投标供应商可以全投也可以分投,但一个包内的设备不得拆分; 2、本项目是以全部的采购资金全部用于采购救灾物资,报价时以单价为准。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205房间
联系人:孙先生 郭先生 0370-2697999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6年1月19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开标室
八、采购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民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3289212
集中采购机构:商丘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B、C包投标单位必须是相应的生产厂家,经营范围内符合本次采购需求,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相关单位的检验报告;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十、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2、财务状况报告(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承诺书;
6、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日期为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7、提供生产厂家和所投产品的有关材料:
(1)A包:棉被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执行(GB18383-2007、梳棉胎GH/T 1020-2000),提供与样品相符的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开标现场提供所投棉被样品一条。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B包:大衣质量按照GB18383-2007标准执行,提供与样品相符的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标现场提供所投大衣样品一件。
(3)C包提供面粉的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合格证;中标供应商需在商丘市区交通方便处免费提供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仓库,用于暂时存储本次招标采购的面粉、棉被、大衣、食用油,同时还需免费安排2—3人为甲方保管、发放救灾物资,仓库和人员使用时间为20天;开标时提供所投面粉样品。
(4)食用油生产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合格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