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130号重招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永城市人民法院。
2、资金来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款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5、质保期:2年
6、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采购内容:审判庭家具1批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销售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经销商,且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代理经销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
2、非生产厂家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的销售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单位在河南省内设有指定的经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_ 12_月_ 30 日至__2016__年_1_月_ 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投标人报名时请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1)投标单位为厂家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单位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单位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的销售授权委托书;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资质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任何一方提供均认证;
(4)河南省内设有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售后服务请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无行贿记录证明(留原件)
(6)投标单位需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 12月 30 日至2016年 1 月 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市团结西路高炮旅北门对面卓越咖啡三楼301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018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8937010197
2015年_12月 30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