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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条法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0 13: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邀请律师事务所(即:供应商、投标人)就如下项目中所需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简介

1.1 项目名称:财政部条法司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项目

    招标编号:B0708-CMC15N7726

1.2采购人:财政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电话/传真:010-68551837

1.3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6简要服务要求:为财政部条法司提供2016-2018年度法律服务,主要包括:

1)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服务

2)财税法律法规审核及法制研究服务

3)协定、合同审核服务

4)其他服务

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相关规定。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律师事务所应在下述第3条规定的时间内(另有规定时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70万元。投标总价超过该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2.6其他基本要求

2.6.1投标人总部在北京或在北京设有分所,并在北京设有诉讼部门。(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部内容的复印件,总部不在北京的,还需提供北京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全部内容复印件)

2.6.2 2013年以来,投标人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律师未因执业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

2.6.3投标人未正在担任采购人因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所涉及的相关业务单位的法律顾问。

2.6.4投标人需承诺相对固定安排2名具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方面专长的工作人员(1名须具有两年以上律所工作经验和1名须具有一年以上律所工作经验,并均需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书”或“律师执业证书”)常驻采购人指定场所现场办公。

3.查阅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5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供应商可到下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一个供应商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特快专递邮资10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

(1)律师事务所或其北京分所的执业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或其北京分所公章。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9:30(即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由投标人派代表递交到下述递交投标文件地址,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兹定于北京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9:30(即开标时间)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需派一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确认开标结果。

6.递交/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28层2801室。 

7.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或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21层2102B室(邮政编码:100037)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杜予京先生,联系电话:010-68991545。

  项目联系人:李杭,胡颖杰

  电话:010-68991212传真:010-68329810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账号:0109 0520 5001 2010 9187 393

  行号:3131 0000 1104

8.本项目招标公告、修改公告和中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刊登。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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