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就浙江大学五个校区全日制学生的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UPC-GK- 2015116。
二、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一)本项目具体情况:
1、座落位置:浙江大学五个校区,具体包括: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2、建筑面积:学生宿舍545911平方米、配套服务网点7021平方米。
3、学生宿舍其他情况:
1)主要为学生宿舍、配套服务网点,学生宿舍含学院/学园办公室、辅导员住房、学生会/社团办公室、学生活动室、值班室、洗衣房、公用厨房、配电房、热水机房、自行车停车库、消安防监控室、设施设备等。
2)学生人数:预计2016年计划内学生住宿人数45212人。
(二)服务内容:
1、 宿舍基础文明教育
2、 宿舍文化育人氛围营造
3、 宿舍文化建设
4、 人性化住宿管理
5、 宿舍便利服务
6、 学生宿舍专项工作
7、 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
8、 与学校相关部门、院系的沟通
9、 宿舍网络信息技术支撑
10、 宿舍安全保障及维稳工作
11、 宿舍楼值班及安全秩序维护
12、 安防系统管理
13、 特殊学生管理
14、 卫生保洁服务
15、 宿舍日常零修服务
16、 设施设备管理
17、 大专修规划预算立项及现场管理
18、 收费管理及服务
19、 配套服务网点管理
20、 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重大活动开展,完成学校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本条款工作内容经费单独协商,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的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期限:2016年3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四)限价事项:
本次招标以2016-2017年度(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报价作为商务评分标准,报价设项目总价限价及分项限价。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2980万元/年。分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四、投标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国家认定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
6、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同时取得ISO9001、ISO14001、GB28001或OHSAS18001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7、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985工程”或“211工程”高校学生宿舍综合管理项目。综合管理指包含学生宿舍的住宿管理、保洁、便利服务、维修、安全稳定、宿舍文化等管理服务内容。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此次公开招标说明事项:
(一)招标文件每本 500元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8日止,上午 9:00-11:00 、下午 13:3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61室)。购买标书时需携带税号等开票信息。
(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复印件;
6、五年内承担过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学生宿舍管理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携带原件供复核)。
(三)招标人提供的学生宿舍资料等,仅限本次招、投标使用,请注意保密和控制使用范围,未经招标人同意禁止提供给与本次招标无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或人使用。
六、现场勘查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须知。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 9:00时,递交地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56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 9:00开始,地点: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四156室)。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于2016年1月20日下午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交至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如保证金为汇票、转账等形式请出示银行的单据。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十、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0571-88981171)投诉。
十一、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邮编:310058。
十二、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1-88981325,
传真:0571-88981382
E-MAIL邮箱:zupc@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