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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财政局灵寿县五岳寨供水、污水处理、垃圾转运咨询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9 16: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灵寿县建设南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付科长0311-8296152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广路0311-85129628
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
采购用途 : 服务范围:五岳寨供水、污水处理、垃圾转运项目咨询服务。承接主体需要承担:五岳寨供水、污水处理、垃圾转运项目的总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职责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开展尽职调查,协助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 2、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 3、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4、制定PPP项目实施方案。 5、协助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编制采购文件以及PPP项目协议。 6、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PPP项目协议进行沟通、谈判。 7、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协议签署。 8、应采购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及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 
项目实施地点 :灵寿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熟悉PPP政策,机构或机构多名核心骨干近两年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成功经验; 3、有法律、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至少一个近两年(2013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的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灵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2-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1-05
时刻说明: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6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9622568 
受理质疑电话:0311-89622568
备注:文件编号:HBHYZB2015-269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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