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辖区区间测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辖区区间测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资金来自管理局自筹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辖区区间测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内容:支架、闪光灯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
2.4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
2.5包号划分:不分包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信誉、案例经验和经济实力,并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黑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能力的供货商或经销商且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7.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对本项目授权书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体系认证书、近三年业绩证明每年各一份(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
报名需法人及项目经理同时到场(授权委托人即为项目经理),缺少一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受理其报名;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份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受理其报名。
7.3开标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454-580800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联 系 人:付女士
电 话:0451-5193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