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泉沟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新泰市泉沟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泉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泉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2建设地点:新泰市泉沟镇驻地。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污水管道,全长约2000米。
2.4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2.42271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具备《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新泰市内施工企业由新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出具,新泰市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由新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和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12月30日-2016年01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二套复印件)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山东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4.2 施工招标文件45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泉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泉沟镇
邮 编:271200
联 系 人:董镇长
电 话:15065838777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17号
邮 编:271200
项目经理:翟富强
电 话:13665380660
电子邮件:xtruixin1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