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保安-对福山片区废弃采石场矿山复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保安-对福山片区废弃采石场矿山复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保安-对福山片区废弃采石场矿山复绿项目已由肥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肥政采审(2015)第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肥城市石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肥政采审(2014)第134号
2.1.1项目编号:02012015072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肥城市城区西北约25km、石横镇保安庄村东300m,位于S339省道北侧约250m直观可视范围内,行政区划隶属肥城市石横镇。
2.3项目概况:根据项目区废弃采坑分布位置,共划分为4处采坑,编号分别为:1号—4号采坑。
2.4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1号坑、4号坑;
第二标段:2号坑、3号坑
投标人可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和目标: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总预算控制价为303.784355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49.912129万元;第二标段:153.87222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工环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证书。
3.3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培训证书。
3.4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 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肥城市向阳街南首,国土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雅琪,联系电话:0538-3232681。
4.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符合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合同、省外企业经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发售。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招标文件600元/标段(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西首)。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肥城市政务信息网、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肥城市石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曲主任
电 话:131053818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00号奥来新天第A-1001
联 系 人:邹燕磊
电 话:13370610116
传 真:0538-5059099
邮 箱:sanyangta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