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比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财政局下达的灵财(采)计2015200号采购计划,受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委托编号:灵财(采)计2015200
二、招标编号:HSZB-2015ZC226
三、项目名称:灵武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比选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简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介机构的选择工作,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公司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或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或同时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和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外省代理机构必须在宁设立分支机构。
2、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合同执行期:1 年
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发改部门清出宁夏市场代理活动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备注:详细招标需求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和实地考核相结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1、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书;(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
5、资质证书;(原件)
6、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地(灵武)检察机关出示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原件)
7、 具有招标代理资格且经发证部门审验合格[外地驻宁分公司要有企业法人出具的招标代理业务授权书(授权书上必须注明授权权限及授权业务期限,授权业务期限不得小于合同执行期)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三)1、详细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采用银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 。
八、招标文件索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技术标封皮统一包封材料,每套300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3、本项目技术标封皮有统一包封材料,请各投标人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0室领取。
九、投标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十、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
十二、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十三、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0951—4021324 闫永贵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0951—5031788 韩 娟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发改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中兴路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人:马顺杰 联 系 人:韩 娟
电 话:0951--4654124 电 话:1590958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