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的委托,对 海珠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12130115MZCZ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珠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包一 | 海珠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服务 | 1项 | 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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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法人组织,且资质范围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18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大堂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提供国家测绘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法人组织,且资质范围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售后不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29日 至 2016年01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1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01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3号楼3楼 |
联系人:李锦萍 | 联系电话:87303028 |
传真:020-87302980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家栋 | 联系电话:8730302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