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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董周乡人民政府关于鲁山县董周乡董周村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8 18: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鲁山县董周乡董周村路灯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鲁山县董周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董周乡董周村路灯安装工程

2.2招标编号:LZC2015-Aj060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6)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开标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为: 2015年12 29 日至2015年12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注意事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

4.4报名及出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522室。

4.5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6日下午 14 : 30 

5.2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8937538600    传真:0375-350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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