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城乡垃圾清洁清运清扫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城乡垃圾清洁清运清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城乡垃圾清洁清运清扫项目
项目编号:GDXSD003G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2860180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联系方式:曾小姐020-621612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020-38480829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组 | 包组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资金(最高限价)万元 |
包组一 | 棋杆片区2年城乡垃圾清洁清运清扫项目 | 项 | 1 | 165.00 |
包组二 | 鳌头片区2年城乡垃圾清洁清运清扫项目 | 项 | 1 | 266.00 |
包组三 | 龙潭片区2年城乡垃圾清洁清运清扫项目 | 项 | 1 | 165.00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5.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5.2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3 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投标;5.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5.5投标人(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5.6 投标人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5.7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江河大厦29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江河大厦29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