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郑州市蔬菜集约化育苗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招标人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2015年度郑州市蔬菜集约化育苗项目
2、采购编号:新财购2015—303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升级改造智能化育苗日光温室9000平方米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二标段:物联网型温室计算机控制系统购置及调试。
三、报名条件: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二标段:投标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实验分析及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或经营资格;投标人如果不是农业相关物联网产品制造商,则必须是农业物联网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企业业绩(以合同及成果文件,加盖业主公章为准)、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 12 月 28 日至2016年 1 月 6 日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缴纳:
6.1该项目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伍千元整。二标段标书费500元整。
6.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支付日期
6.4标书费支付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6.5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6.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71-60875007
代理机构: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13526544960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