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开选择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基础设施投资合作企业的招商公告
为缓解城市普遍存在的因停车需求爆发式增长而导致的停车难问题,禹州市计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中心商务区地下停车场、老体育场地下停车场等多处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基础设施。拟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合作建设,现公开选择1-2家投资合作企业,合作建设停车场及附属基础设施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编号:JSGC-S-2015160
二、招商合作方式:通过公开竞投方式产生的合作企业与禹州市投资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公司,具体权利义务在公司章程中进行约定。新公司负责按市政府最终审批的建设方案及合同约定,完成地下停车场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及各类税费的缴纳等。
三、交易保证金:叁仟万元整。
四、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年检合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二)意向合作方应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
态、201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意向合作方须书面作出以上承诺 。
(三)意向合作方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四)2011年以来具有地下停车场建设或类似工程业绩,且工程造价不低于1.5亿元(以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合同及工程验收报告为准)。
(五)意向合作方须具有与开展项目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201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六)意向合作方公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如果资金证明由多家银行提供,须出具同一时间点的资金证明)。
(七)本次招商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及联合体报名。
五、竞投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参与竞投的单位须于2015年 12月 28 日起至2016年 1月 4 日止(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代理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禹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922室报名。
(二)报名所需资料:1、竞投申请函;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员身份证(以上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3、具有地下停车场或类似工程建设业绩和经验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以中标通知书、《建设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4、市政工程壹级和建筑工程壹级资质证书;5、本公告“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款所要求的承诺书;6、2015年第三季度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7、公告期内银行存款银行资金证明,加盖银行公章并核对(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核对后,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六、竞投资格审查及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一)2016年1月8日,组成竞投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对照本公告“四、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各条款进行资格审查。
(二)2016年1月11日9:00至17:30止(办公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单位委派代表(代理)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文件。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合作方,须在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3日17:00前(含2016年1月13日17:00)意向合作方从基本账户足额汇缴投标保证金¥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至禹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行及账户见招商文件)方可成为竞投人获得竞投参与资格,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四)竞投会详细信息以《招商文件》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意向合作方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招商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意向合作方须承诺接受以下条件:
1、交易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合作方须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万元,意向合作方如被确认为竞得人的,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3000万元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若竞投人在竞投会前放弃竞投资格或者未被确认为该项目的竞得人,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
2、意向合作方如果成交,将必须保证履行项目招商公告和招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合同文本格式以及竞投申请函、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签订合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并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八、招商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4-8113131
九、 招商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4-6091672
十、监督机构: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4-8111237
2015年1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