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省2016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注射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8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299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就河南省2016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注射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1

皮内注射用卡介苗

万剂次

250

2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万剂次

300

3

麻疹风疹联合减毒疫苗

万剂次

190

4

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减毒疫苗

万剂次

190

5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万剂次

570

6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三联

万剂次

700

7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万剂次

170

8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万剂次

350

9

吸附白破二联疫苗

万剂次

372

10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万剂次

750

11

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万剂次

380

12

(PPD)卡介苗监测剂

万剂次

600

13

麻疹减毒活疫苗

万剂次

200

14

0.1ml一次性自毁型(蓝芯)注射器

万支

185

15

0.5ml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

万支

1800

16

2.5 ml一次性注射器

万支

75

17

0.5ml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溶药功能)

万支

1080

18

1ml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溶药功能)

万支

170

19

1.0ml一次性注射器。

万支

50

20

安全盒(截针器)

万个

6.8

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止时间:20151228-2016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本,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应当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保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材料和企业员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相关资质证件齐全;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包1-13

2.1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如果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其经销商将不得参与投标;

2.2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3、包14-20

3.1 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如果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其经销商将不得参与投标;

3.2 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6、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119日上午9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其它有关事项: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119日上午9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六、本次招标购买标书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68089214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1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沛浩、胡秀丽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传真电话:0371-6599352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516010005452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