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国土局阜宁县2015-2017年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公开招标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国土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2015-2017年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15-2017年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2、项目概况:完成2015-2017年度阜宁县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并提供以下成果:
(1)文字成果
①《阜宁县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报告(各年度)》;
②《阜宁县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各年度)》;
③《阜宁县城镇区段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与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
④《阜宁县建制镇区段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与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
(2)图件成果
①阜宁县城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地价区段基准地价图;
②阜宁县城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图;
③阜宁县城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地价监测点与地价区段分布图;
④阜宁县各镇区地价区段以及级别基准地价图;
(3)其他成果
①阜宁县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评估资料档案和数据库;
②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成果管理与更新信息系统;
③阜宁县城区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数据;
3、采购最高限价为54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
4、工期要求: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按时上报成果数据,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可在全国范围执业的土地评估资质且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
(2)近三年内具有从事江苏省内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执业经历(须提供项目实例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且有良好的业绩和履约纪录;
(3)投标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缴费证明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报名。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审计局大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史舒欣,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
1、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天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15: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审计局大楼)二楼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18日15: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合同一定三年,采用年签制,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在有充足理由下可不签约,重新招标。
1、本项目经费按年度分别支付;
2、每年提交更新成果通过验收后,支付全部项目经费。
十一、招标人地址:江苏省阜宁
联系人:许科长 联系电话:0515-87220521
十二、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515-87384699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一五 年 十二 月 二十八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2015-2017年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函
致:阜宁县国土局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阜宁县2015-2017年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项目编号:FNCG[2015]130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