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黔东南州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GZGC-2015LY-1113
- 3、项目序列号:GZGC-2015LY-1113
- 4、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 5、项目联系电话:0855-8128569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公安局装备采购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824,82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个日历日内(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家或经销商,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验。(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营业范围);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7)有效的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书(生产厂家除外)(授权书包括移动警务通、碎纸机、复印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一体机、打印机);(8)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2-29 09:00:00至2016-01-05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网上购买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1-18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1-18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5-12-29 09:00:00至2016-01-18 14: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330968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黔东南州公安局
-   联系地址:凯里市
-   项目联系人: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13885592028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 分(投标主产品必须不低于本次采购项目预算50%才能确定为投标主产品,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3、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环保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友庄路8号金色家园B座1106室
-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0855-8128569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