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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联防联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12-28 15: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安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联防联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联防联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AZFCG-1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健

项目联系电话:1517502505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安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武安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常健 0310-56690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健

代理机构地址: 15175025055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武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联防联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受武安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武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联防联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或产品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武安市主城区空气质量联防联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WAZFCG-160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24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采购内容: 洒水专用车、多功能喷洒雾炮一体车小型道路洗扫专用车、小型道路干式吸尘专用车(详见采购清单)

 8、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4、非产品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5、供应商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6、投标人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1229日至2016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证件的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一份,到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121上午9:30

   2、开标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武安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常健   0310-5669083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和街179号融富中心A区4-1-3003号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健     15175025055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武安市政府采购网、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4、非产品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5、供应商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以及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6、投标人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9:30 至 2016年01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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