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南太行旅游服务中心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南太行旅游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的委托,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新乡市南太行旅游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二标段:新乡市南太行旅游服务中心室内装饰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 辉交采2015DZB107
2.3建设地点:辉县市;
2.4建设规模:一标段施工:一、二、三层室内装修,建筑面积:22143.13㎡;
二标段监理:对该工程全程监理。
2.5招标范围:一标段: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范围说明为准);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工期:一标段 :90日历天;二标段:全程监理。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进场施工条件:具备;
2.11预算价:一标段:30957947元;二标段:200000元。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壹级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2年-2014年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图纸售价: 800 元/套;
二标段: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一标段:
5.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5.1.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1.4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标段:
5.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
5.2.3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2.4企业住所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8.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3-6961185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9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