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陆丰市西南、湖东和城东三个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陆丰市西南、湖东和城东三个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51218G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西南、湖东和城东三个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三、采购预算:194600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1月5日下午17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 日上午11时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11时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开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①拟派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②其他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套要求: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其他现场监理员1人,同时提供其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0-3366165 电话(传真):0660一3826961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