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组织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采【2015】27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相关审批文件
(一)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
惠州市政府授权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二)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公用事业局《关于对四环路南段等PPP项目实施方案、资格预审文件以及采购文件法律审查意见的复函》(惠市公用函【2015】1096号)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十一届123次【2015】36号)审议通过。
(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1、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2年11月19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惠州市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2〕571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惠州市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2年9月4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四环路南段(仲恺大道-惠南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2〕435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4年4月1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惠州市四环路南段道路工程调整建设规模的复函》(惠市发改函〔2014〕311号)文件同意调整本项目建设规模。
3、惠州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5年10月21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金龙大道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5〕365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惠州市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2年1月6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惠州市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2〕14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市西出口改造工程
经市政府同意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城建计划,2014年9月19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市西出口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资〔2014〕353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惠州市惠新大道及梅湖大道、四环路南段、金龙大道、小金河大道、市西出口改造五项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惠财债函【2015】29号)。
7、市发改局出具《关于四环路南段等5个PPP项目有关事项的说明》(惠市发改函【2015】1419号)。
三、响应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四、缴纳保证金时间和方式
交易平台集成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的数字认证证书,投标人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唱标进行加密、签封、递交等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操作。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受到项目实施采购邀请的投标人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点击“网上交易服务大厅”→“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服务窗口。
(一)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15年12月29日 08时30 分至2016年1月20日17时00 分 ,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完成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收。投标人通过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中国工商银行对小额(一般是5万元以内)划转在周末不受影响,跨行划转由于受人民银行在周末不转帐的影响,因此,投标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小额)在周末不受影响,跨行不能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对公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窗口在周末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以银行声明为准)。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四)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缴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访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登录交易平台自行核对保证金是否有效。交易平台自动核对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时间以及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相关情况。若发现上述情况均满足,但是交易平台仍视为无效,请自行检查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帐户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及时在交易平台上修改企业基本帐户并上传开户银行的依据文件,并再重新汇入投标保证金。交易平台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按“原渠道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六)为确保保证金缴纳有效,请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预足时间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成功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达交易平台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提交电子唱标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12月29日 08时30 分至2016年1月20日17时00 分,方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完成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不予接收,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自2016年1月22日9时00 分至2016年1月22日9时30分,方式:在开标会议之前投标签到现场提交。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投标人没有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成功递交了电子唱标才能参加现场投标签到和递交纸质的唱标文件和响应文件,投标人没有按规定进行投标签到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纸质的唱标文件是作为开标备用文件,请投标人遵守提交,若交易平台出现故障时将组织人工开标并实施人工唱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开标时间:2016年1月22日9时30分;一般情况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将接着开始组织开标会议,
(二)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三)开标方式:网上开标由交易平台自动完成,电子唱标在网上解密过程视同当众折封纸质的唱标文件,招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将不再当众拆封纸质的唱标文件。
(四)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或该项目被授权人的交易员必须带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网上投标签到,缺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进行投标签到,交易平台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交易员和随同人员在网上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截止前通过交易平台上预先进行了网上设置并提交,未在交易平台设置并提交的交易员、随同人员不能参加开标会议。
(五)投标人应尽量提早2-3天进行网上投标,避免在网上递交电子唱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进行相关投标行为,以防止因银行下线、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交易平台无法接收。
七、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采购信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huizhou.gdgpo.gov.cn)上发布。
(上述两个平台同时发布,因技术推送的原因不一致的,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
八、项目实施机构、集采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项目实施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2-2241425
(二)集中采购机构(简称集采机构)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惠州市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2-7121808
(三)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惠州市监察局
地 点:惠州市云山西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08050
(四)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惠州市财政局
地 点:惠州市云山西路
联系人:郑小姐/马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81711、2882010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