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15年户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洛宁县2015年户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2015年户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体育运动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2015年户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HNZTLN-2015-17
2.3、建设地点:洛宁县凤翼山森林公园
2.4、项目概况:洛宁县2015年户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内容:笼式多功能运动场1个、常规性健身路径12套、示范性健身路径6套、笼式多功能运动场3个、固定羽毛球网架20套、运动座椅 20个 、乒乓球台 15个。
2.5、项目总投资:173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采购范围:所有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
2.8、标段划分:
一标段:1、笼式多功能运动场1个
2、常规性健身路径12套
3、示范性健身路径6套
二标段:1、笼式多功能运动场3个
2、固定羽毛球网架20套
3、运动座椅 20个
4、乒乓球台 15个
2.9、交货期:25 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3.2、投标企业须取得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投标单位须为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该生产厂家所投产品须通过NSCC新国标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4、投标单位所投室外健身器材必须符合GBl9272—2O11《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新国标要求,提供具有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l9272—2O11《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检验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标段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授权书(厂家直接投标的,不需提供);
(4)企业通过国家体育用品检测中心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及产品责任保险,意外伤害附加险证明;
(5)所投标段包含的所有器材提供经相关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l9272—2O11《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检验报告;
(6)所投标段包含的所有器材提供NSCC新国标认证证书;
(7)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8)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之日之后);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参与报名。
注: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2、报名时间:2015年 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体育运动委员会
地 址:洛宁县兴宁路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0379-662650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南苑路交叉口骏景天下高层一号楼1单元902室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698877799、13598460472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