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东渠截污治理工程(洛龙区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阳市伊东渠截污治理工程(洛龙区段),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洛龙2015131号】
2.2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2.3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渠南段(开槽式Φ700mm钢筋混凝土污水管,Φ500mm钢筋混凝土顶管,Φ500mm和Φ400mm架空钢管,UPVCde160排水管,Φ1000mm砖砌圆形污水井,砖砌截流井,施工便道,沙袋围堰,渠内排水);二标段:渠北段(破除恢复混凝土道路,开槽式Φ700mm和Φ400mm钢筋混凝土污水管,Φ400mm架空钢管,UPVCde160排水管,Φ1500mm、Φ1250mm、Φ1000mm、Φ700mm砖砌圆形污水井,砖砌D=700竖槽式跌水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一标段预算约280万元,二标段预算约11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对二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开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8 日至2015年 1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考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9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图纸售价:50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189379689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90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5237910980 18338877611 0379-6436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