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8 15: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永清县环境保护局购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46700210062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项目联系电话:13785663061
采购人:永清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会昌街北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6696594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85663061
预算金额:236.17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2.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单位,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2.3 有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的业绩。报名时必须持: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主要设备(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业绩证明;8、投标单位简介。(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红公章,报名材料贰套,A4纸张,所有材料必须查验原件)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用途:环境监测现场报名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13785663061
项目名称:永清县环境保护局购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246700210062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项目联系电话:13785663061
采购人:永清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永清县会昌街北侧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6696594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85663061
预算金额:236.17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1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2-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2-3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2.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单位,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2.3 有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的业绩。报名时必须持: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主要设备(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业绩证明;8、投标单位简介。(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红公章,报名材料贰套,A4纸张,所有材料必须查验原件)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用途:环境监测现场报名前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1378566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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