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外包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FFZF-2015-106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峰峰矿区鼓山中街44号建材厂院内
联系方式:5160020(马女士、王女士)、5160263(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路杰 0311-83998285 13373008621
资金来源:财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卷宗扫描转换电子档案加工,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完成扫描工作。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采购项目相对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4、供应商近三年在类似项目过程中无供应商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
5、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4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滨河路188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15:30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