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容县经济开发区万丈队安置地块东侧12米路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容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容县经济开发区万丈队安置地块东侧12米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容县经济开发区万丈队安置地块东侧12米路工程
项目编号:RX2015126 [RXCG201511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娟
项目联系电话:0775-22925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容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中环西路
联系方式:李丕鹰 0775-53206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敏娟 0775-2292580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广场东路美东小区二幢三单元六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容县经济开发区万丈队安置地块东侧12米路工程
招标编号:RX2015126 [RXCG20151108]
建设地点:容县经济开发区万丈队安置地块东侧
建设规模:项目拟定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1座(截面为6m×6m,长为250米),1750㎡砼车行道、750㎡人行道、200m市政给水管、676m钢筋砼排水管网、24盏8m单臂钢管路灯、500㎡绿化隔离带。
合同估算价:6080000.00元
要求工期:18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及容县财政局投资评审确认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1月0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通过验证,并持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诚信库信息查询表》在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其他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500元。(开标结束后5日内,投标人须持投标图纸及图纸押金收据退还图纸押金,逾期不办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