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南苑街道燃煤锅炉改造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南苑街道燃煤锅炉改造工程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北马路18号
采购人联系人:孙立军,联系方式:6799167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颐安鑫鼎科技企业大厦5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婷,联系方式:010-63717030-1042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拨款金额:674157.89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内容:锅炉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一、 采购需求:
拆除旧燃煤锅炉,电锅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满足供热面积4000平米,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可以是锅炉的制造厂家也可以是代理商,经营范围需包括销售锅炉及配件;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出具制造厂家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北京市企业:(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3)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外地进京企业:(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3)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6、外地进京企业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 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颐安鑫鼎科技企业大厦501室(西南四环科丰桥出口世界公园方向海鹰路北)
四、投标报名的企业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4、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7、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8、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9、 联合体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颐安鑫鼎科技大厦501室
3、售价:每本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其他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