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武警边防总队训练基地上海公安边防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展厅制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龙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武警边防总队训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公安边防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展厅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公安边防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展厅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LS-SH2015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昊
项目联系电话:135644144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武警边防总队训练基地
地址:宝山区通南路99号
联系方式:孙昊 135644144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龙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梦莹 1391698714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00号3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设计要求
【本质上:廉政文化的建设】
在大力落实廉政建设制度化的同时,着力凝聚捏合廉政文化,在“人文化”上进行软性建设。从而加大廉政教育力度,通过多样化、常态化、小品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和凝聚向上的文化氛围,以化解内因来解决问题和预防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形式上:潜移默化地布展】
从边防训练基地的实际情况入手,立足于实地情形,拔高于本质目的,充分利用基地绿化与设施,在环保、节约的意识下设计布展。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布展形式,展示与表达廉政精神,在基地内部形成蓬勃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通过随处可见的廉政警言、廉政人物、廉政标识和廉政小品,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让“廉正、廉朴、廉节、廉制”的意识深入人心,让警铃长鸣心中,起到预防教育的作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外还因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诚实守信,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9:30 至 2016年01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00号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00号3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