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扩容、高清视频监控光缆施工等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183号-CZ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交货期 |
1 | 永城市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扩容 | 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30日内 |
2 | 永城市公安局高清视频监控光缆施工 | 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30日内 |
3 | 看守所监控系统 | 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30日内 |
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 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01月0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2015年连续2个月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及养老保险付款凭证)。
6、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包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防范系统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具有GB/T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每项目包须出具针对本项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提供企业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永城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包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包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防范系统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具有GB/T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每项目包须出具针对本项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提供企业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永城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提供所投监控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创新企业及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9 日0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9日09:30
开标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六、本次招标购买标书联系事项:
联系人:虞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36955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
邮政编码:450002
开户行:郑州银行纬一路支行
帐号:93801880170000785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