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圆明园廉政文化基地项目(GXTC-1502142)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委托,对圆明园廉政文化基地(招标编号:GXTC-150214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北京市海淀区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 131.465377万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投标。
2、招标内容:
1)建设内容:此次招标内容为圆明园廉政文化基地项目的创意设计、资料内容编排、四个展厅的物料采购及展台搭建布展、安防系统、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2)采购用途:用于圆明园廉政文化基地建设及相关服务。
3)工期:全部项目实施需在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②.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
(5)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与施工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2)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澄清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1月18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出席项目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海淀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 购 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28号
联 系 人:陈艳颖
联 系 电 话:010-6261821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
联 系 人:王超、生娟娟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517/351 传真:010-88356019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