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建筑渣土(垃圾)储运消纳场基础设施建设及机械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区建筑渣土(垃圾)储运消纳场基础设施建设及机械设备租赁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XYZB-2015-446。
2.2项目名称:南区建筑渣土(垃圾)储运消纳场基础设施建设及机械设备租赁。
2.3建设地点:龙王办事处赵郭李村;
2.4招标范围:基础设施建设及机械设备租赁。
2.5工期:一标段 60 天,二标段 24个月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基础设施建设
二标段:机械设备租赁(320挖掘机1台、50铲车2台)
2.7总投资额:289万元;其中,一标段约128万元,二标段约161万元。
2.8 资金来源:区财政。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劳动合同,并在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原始凭证;
3.4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1份(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附复印件)。
第二标段: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械租赁经营范围;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租赁能力;
3.3 司机需持证上岗;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附复印件)。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路东建业总部港D座501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出示有效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需出具代理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仅限一标段)、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仅限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劳动合同、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4)(仅限一标段)企业类似业绩;
(5)提供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18638924166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路东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邹先生、胡女士
电 话:0371-86258830 、18135687230
传 真:0371-8625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