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固安县群众工作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12月28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固安县群众工作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XJ012015ZFCG0596。
采购人名称:固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采购人地址:固安县新中街105号。
采购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张跃彬/1538336806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张聪聪/李晨15930045016、0312-6679696。
采购范围:县群众工作中心办公场所拟在信访局办公场所的基础上,将信访局东侧马俊林门店征购后与原司法局、原蔬菜中心、原政法委“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办公场所一并纳入县群众工作中心使用范围,整体改造建筑面积约4100平米。
项目总投资额:18478013.92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固安县。
工期:40天。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三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到采购人备案后持备案证明到我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廊坊市信用办出具的《信用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具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 4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涿州办事处(涿州市平安北街123号国富嘉园7号楼5单元101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0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张聪聪/李晨。
联系方式:15930045016/0312-6679696。
传真:0312-5075572。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6679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