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世花园公租房建设项目(焦作示范区公租房项目)8#、9#楼电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SFG201501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 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与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约定,该项目参照BOT方式运营,由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并代为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焦作中世花园公租房建设项目(焦作示范区公租房项目)8#、9#楼电梯工程,共4部电梯。其中客梯2部,额定载重量为800kg/部,22站,额定速度为1.5m/s;消防电梯兼担架电梯2部,额定载重量为1000kg/部,24站,额定速度为1.5m/s。
2.2建设地点:焦作市示范区世纪路和中原路交叉口西南角。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所有补充内容。
2.4工期: 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电梯设备生产销售和施工安装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指定经销商。
3.2.1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B 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及以上资质;
3.2.2经销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及以上资质;所代理电梯生产厂家应满足3.2.1条的资质要求;
3.2.3本项目要求生产厂家负责安装,并出具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证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均可负责售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截至投标报名之日不低于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单项中标价在200万元及以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开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及质监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件)。
3.4投标人必须在焦作市有厂家直接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维保服务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3.5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经销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3.8 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承办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报名地点:在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神州路西段示范区管委会B区二楼210房间)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陆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截至投标报名之日不低于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电梯安装维修资格证书、设有维保服务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截至投标报名之日不低于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所代理电梯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所代理电梯的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电梯安装维修资格证书、设有维保服务点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或公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均须提供原件,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提供经销商原件及所代理电梯的生产厂家的原件或公证件)。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 分;在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神州路西段示范区管委会B区二楼210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3、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4、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公告的媒体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517744944
联系地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方: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03910181
联系地址:焦作市丰收路房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454000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0391-3583396
传 真: 0391-3583396
电子邮件:hndsjz629@163.com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909室
10.监督部门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6697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3655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