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白城市公安局室内靶场训练中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白城市公安局室内靶场训练中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2015HYBC1219
1、招标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受招标人白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对白城市公安局室内靶场训练中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全过程代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城市公安局室内靶场训练中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2012HYBC1219
2.3招标范围、用途及数量:靶场训练中心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的采购、运送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实施地点:白城市中兴西大路105号
2.5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合同总价金额。
3.3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新版本营业执照副本)。
4.1.2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的有效证明文件。
4.1.3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1.5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完成过与本项目的规模及内容类似的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项目验收单。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日9时整(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白城市公安局会议室(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号)。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9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白城市公安局会议室(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19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5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公安局
地 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04368722
地 址:白城市文化西路60号楼-8(司法局西500米)
联 系 人:董芳
联系电话:0436-352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