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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下水道清疏维护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75)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8 08: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下水道清疏维护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7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5A075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下水道清疏维护项目

三、项目预算:

1、本项目最高预算为人民币9,445,142.95元(建设工程费6,966,805.22元,现场相关各项包干费用700,000.00元包干,砍伐管道内树根并修复费用1,200,000.00元,预备费578,337.73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报价只对建设工程费6,966,805.22元进行降点,除建设工程费外的费用不进行降点。

3、现场相关各项包干费用700,000.00元由中标人包干,砍伐管道内树根并修复费用1,200,000.00元由采购人视现场损坏情况确定,预备费578,337.73元由采购人直接支配使用。

4、投标降点率:项目中标降点率=1- [(中标价-现场相关各包干费用-砍伐管道内树根并修复费用-预备费)/(项目最高预算-现场相关各包干费用-砍伐管道内树根并修复费用-预备费)]×100%

四、项目内容

1、项目类型:下水道清疏维护服务

2、项目范围:汕头市中山路、金砂路、龙眼路等28条道路下水道。

3、项目内容:

① 下水道淸疏:对中山路等28条主干路下水道进行清疏,总长度约12.8万米,清淤量37732.81立方米;

② 修复受树根破坏的下水道:嵩山路、榕江路等8条下水道管道,总长度约6200米,受树根破坏严重的,淸疏过程将根据破坏情况确定修复范围(预留修复费用1,200,000.00元);

③ 改造积水点:改造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黄河路与衡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博爱路(海滨路-跃进路)等3处交叉口积水点,埋设HDPE 管392 米,并修复路面1319 平方米等。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2015-063)以及广东恒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汕市财审函【2015】221)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4、服务期限(施工期限):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派驻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须在参加招标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7、《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6年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5A075,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十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七楼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525018

采购人传真:0754-88525018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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