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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综合大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5 16: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综合大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5-1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办法,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综合大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NBGD-20151165F
二、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综合大楼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该项目监理与施工单位的招标代理资格。(工程概算暂定43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要求:
2.1.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乙级(含暂定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2.2.投标人需在《2014-2015年度鄞州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业务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定点资格认定入围单位名单》内及《2014-2015年度鄞州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决算业务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点资格认定入围单位名单》内;
2.3.在宁波大市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专职工作人员;
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随带有效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为:每份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740000203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楼财务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1月14日09时00分
七、投标地点: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11楼1102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 2016年01月14日0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11楼
 
十、其他事项: 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8229045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为农、李骁翔、张芝燕
联系电话:87317830
传真:87317660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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