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院内设备十一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先锋寰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就“2015年院内设备十一购置项目(招标编号: 0459-XFHY-1574ZCB)”(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包号、采购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及预算总金额: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套)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
1 | 内科胸腔镜 | 1 | 自用 | (详情参照第八章) | 50 | 50 | |
2 | 医学影像管理与传输系统 | 2 | 24 | 40 | |||
红蓝光治疗仪 | 1 | 16 | |||||
3 | 中央监护系统(1拖8) | 1 | 100 | 145 | |||
便携式转运呼吸机 | 1 | 10 | |||||
心肺复苏机 | 1 | 10 | |||||
有创呼吸机 | 1 | 25 | |||||
4 | 中央监护系统(1拖16) | 1 | 120 | 120 | |||
5 | 全自动免疫印迹仪 | 1 | 15 | 15 | |||
6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 | 25 | 25 | |||
项目总金额 | 395万 | ||||||
注:(1)本项目投标人可多包投标,兼投兼中。
(2)第1、3、4、5包均采购进口设备,其余2包采购国产设备。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资金能力来承担项目实施;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今)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求的足够专业人员、经验和技术能力;
6)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持有效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投标人于2015年 12 月 25日至2015年 12 月 31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通过电话、传真或亲自到招标代理人处咨询项目信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如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表;
(4)行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保密承诺。
(以上报名资料都须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模板从招标代理索取)。
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可以以现金、汇款或转帐支票的形式付款,如需邮寄招标文件,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不能对未登记购买的包进行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先锋寰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阜成路28号航医大厦13层招标部)
4、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6 年 1 月 1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代表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每包预算金额的1%。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兹定于2016 年 1 月 1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先锋寰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阜成路28号航医大厦13层)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评分方法和标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部分。
7、招标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地址:北京市黄村西大街26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先锋寰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阜成路28号航医大厦13层
邮编:100142
电话:010-68489858转860
传真:010-68488929
邮箱:wangye@drugnet.com.cn
联 系 人:王先生
8、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先锋寰宇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阜裕支行
银行帐号:0109037310012010507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