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南监狱2016年度生活物资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2-25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河南省豫南监狱2016年度生活物资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驻正诚招标-2015-001 号
2.项目内容及主要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A 生鲜肉(猪肉、羊肉、牛肉、鸡肉、鸭肉、鱼肉) 约136吨
B 面粉(特二粉) 约1056吨
C 大米(早籼米或晚籼米) 约144吨
D 食用油(一级大豆油) 约48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的经销商,相关资质证件齐全,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内容;
3.2、投标人应成立1年以上,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件;
3.3、参与A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产企业)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
3.4、参与B、C、D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完善的配送售后服务;
3.6、所用运输车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必须是专职司机,其中A包必须是在温度0℃-4℃冷藏车辆运输,出库不超过24小时;
3.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允许进行多品牌投标,每位投标人对同一包只能投报一个品牌;
3.8、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9、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投其中一个包;
3.10、参与B包的产品生产商须达到日产3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需有以下资料:
(1)生产商投标: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③国家规定其他的相关资质证件:A包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B包、C包、D包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经销商投标: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③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④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备注: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沿溪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4.3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 13939611926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包。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纳,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于2016年1 月17日17:00时前到账,以到账凭证为准。
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 258539926134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 15:0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 15:00 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信息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对响应性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1.项目咨询电话: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396-2201151
代理机构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 13939611926
12.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36-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1.项目编号:驻正诚招标-2015-001 号
2.项目内容及主要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A 生鲜肉(猪肉、羊肉、牛肉、鸡肉、鸭肉、鱼肉) 约136吨
B 面粉(特二粉) 约1056吨
C 大米(早籼米或晚籼米) 约144吨
D 食用油(一级大豆油) 约48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的经销商,相关资质证件齐全,经营范围包含投标产品内容;
3.2、投标人应成立1年以上,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件;
3.3、参与A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产企业)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
3.4、参与B、C、D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销商);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完善的配送售后服务;
3.6、所用运输车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必须是专职司机,其中A包必须是在温度0℃-4℃冷藏车辆运输,出库不超过24小时;
3.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允许进行多品牌投标,每位投标人对同一包只能投报一个品牌;
3.8、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9、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投其中一个包;
3.10、参与B包的产品生产商须达到日产3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需有以下资料:
(1)生产商投标: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③国家规定其他的相关资质证件:A包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B包、C包、D包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经销商投标: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③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④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备注: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沿溪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C座五单元二楼东户)
4.3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 13939611926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包。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纳,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于2016年1 月17日17:00时前到账,以到账凭证为准。
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 258539926134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 15:0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 15:00 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信息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对响应性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1.项目咨询电话: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396-2201151
代理机构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 13939611926
12.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36-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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