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501FG12009J
2、项目名称:普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人:普宁市民政局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服务时间: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元) | 完成时间 |
普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采购项目 | 13000条 | 150元 | 1950000.00 | 180天内完成 |
结算:按照经验收合格的普查地名信息条数和中标单价实际计算。 注:本项目报价包括(广东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的维护)。 |
6、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4、提供市级或企业所属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开出之日起60天内)
5、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含乙级)。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12月25日至 2015 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6 年1月14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 年1月14日 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开标大厅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普宁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民政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101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5979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9810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