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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土方及沙堆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5 15: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土方及沙堆清运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土方及沙堆清运工程。

2.2 建设区域: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花沟王村和小郭村。

2.3 主要工作内容:对道路红线范围内土方、沙堆等进行清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新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3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投标报名时不提供,但需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面的评审阶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5日至12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报名。

4.2 本次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或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

4.3 投标人投标报名后,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及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

人:齐先生

电话:0371-86103586

传真:0371-8610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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