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定点采购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敦化市财政局委托拟对敦化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定点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已通过财政部门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DZC2015-094
二、招标内容:敦化市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定点采购单位
第一类:公务用车保险定点
第二类:公务用车维修定点
第三类:公务用车配件定点
第四类:办公用品定点
第五类:自动化办公耗材定点
第六类:办公家具定点
第七类:广告、牌匾制作定点
第八类:50万元以下小额建筑工程定点(1、维修、装饰装修工程类;2、市政及乡镇公用设施建设类;3、园林绿化施工类。)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加以说明)。
3、必须在敦化市注册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
4、财务会计账证齐全、真实、完整规范。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敦化市财政局出具的《企业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否则不予受理。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上午9:30 ,地点为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1月18日上午10:00 。
3、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会议室。
4、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类和第八类:人民币10000元整;
第二、三、四、五、六、七类:人民币5000元整。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邮箱: dzc0844@126.com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