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2016年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12月25日
招标编号:0658-1500SZTC1377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深圳海关2016年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对下列全部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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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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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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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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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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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2016年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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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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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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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格标准: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项目施工、系统集成、系统维保)的系统集成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上一年(2014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投标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2年1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内无受行政处罚、红黄牌警示和不良行为记录,且不处于停止投标处罚期;
1.4 投标人须其他资质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需具有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为本项目整体采购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1.5 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予以拒绝: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6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需求提供系统备品备件,并作出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需附上备品备件清单(详见《技术需求明细》备品备件清单)。
1.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2.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5日起至2016年1月8日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购买(sztc.com)或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601室。
6. 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1月13日 9 :30(北京时间)
7.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8. 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633室。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购买了招标文件但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10. 采购人监督电话:0755-25592259,采购人投诉电话:0755-84398757、83398751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 编:518001
联 系 人:李家禅、陈智博
电 话:0755-83510732,0755-83500950
传 真:0755-82157995
电子信箱:lijcsztc@163.com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7(政府采购保证金专用账户)
财务电话:覃经理 0755-83500897
(12.25预发售稿)深圳海关2016年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