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吉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吉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精密酸度计2台;高锰酸盐滴定法COD测定仪1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超纯水机1台;电热恒温水浴锅2台;高压蒸汽灭菌器1台;电热恒温干燥箱1台;恒温培养箱2台;冰箱1台;照相机1台;全自动水中微生物监测系统1台;暗箱紫外灯(366mm)(用于检测水中大肠埃希氏菌)1台;地表水采样器1台;采样容器3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4计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
2.5投资额:人民币58.00万元
2.6资金来源:中央财政。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市财政局网、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41-2号
联系人:崔吉涛 电话:0432-625994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王鹏宇 电话:0432-62086186
开户行:吉林环城农商行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07206 22011 01520 00000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