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上冲村道路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上冲村道路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ZDF-GK2015-B37、计划编号:P-20151214-002816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上冲村道路路灯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采购村道道路道明路灯一批,具体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捌佰伍拾伍元肆角壹分
(¥477,855.41元);
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捌佰伍拾伍元肆角壹分
(¥477,855.41元);
注:超过此上限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文件。
4.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非所投灯具的生产厂家,则需提供灯具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或代理证明文件。
3.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上经营范围里有LED灯具。(投标人提供工商局机读档案资料或工商局网上查询截图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本招标文件)
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谈判供应商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2 月 25 日~ 12 月 31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
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至5点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1 月 14 日15: 00 ~15: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1 月 14 日 15: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519号)。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鲍庆韶 联系电话:13926931997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同华路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邮编:519000
联系人:纪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13966 传真:0756-2213966、2213166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香洲区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252530
六、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办事处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