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湖畔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湖畔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变更公告
项 目 名 称 :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湖畔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BJJHRZNX-ZC-2015015
采购计划编号:2015NCZ1681
采购人: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
联系人:邓建华 电 话:0951-60708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周 璞 电 话:0951-8949940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9-109室
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6日
公告标题: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湖畔分校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变更事项如下:
原变更公告中:
一标段资格要求:
9.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专项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3年保修)(原件)
10.录播系统主要构成设备(录播主机(录播工作站)设备、自动跟踪设备、导播控制设备、智能调音设备、录播话筒设备)应具备中国自主知识产权,须分别提供国家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制造厂家鲜章,附网络查询截图,评标现场对证书进行网络备查.
12.为保证系统整体兼容性、稳定性、统一性,便于系统维护1、2、3、4、5、6、7、8、9、10、11、12、13设备由同一生产制造厂商。 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专项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3年保修)(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2月31日上午9:00整
十、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31日上午9:00整
现变更为:
招标公告:
一标段资格要求:
9.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专项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函(3年保修)(原件)。
二标段资格要求:
13.投标单位须提供原厂专项授权文件(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14.第2、3项需提供样品,样品需预装相应的软件,未带样品、样品不全、未装软件者为无效投标。
评标办法:由“最低评标价法”变更为“综合评分法”。
第一、二、三标段综合评分办法详见补遗。(在招标文件购买系统中附件部分下载)
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1月4日下午17:30整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1月12日上午9:00整
十、开标时间: 2016年1月12日上午9:00整
其他事项不变。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