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2015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第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2015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第七标段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水利局以 保财农【2015】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定市清苑区2015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第七标段二次招标
2.2工程概况: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9460亩,整修田间道路168860平方米,灌溉管道86.38千米,更新机井60眼,安装变压器4台,标志牌3个,扬水站3座,修建井房102座,安装机井首部181套,,配套水泵60套。
2.3工程建设地址:石桥乡西石桥村、南侯村;白团乡北曹庄村;张登镇清凉城村。
2.4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合格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及时供货。
2.6招标范围:变压器、配电箱、配套水泵等供货,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六项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所投标项目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
七标段:具备水泵、变压器及配电箱产品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是水泵或变压器其中的生产商)。生产商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泵),国家或省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潜水泵及变压器(大于200KVA)产品检验报告,配电箱的3C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对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 年12月25日至 2015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00 分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在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4室(清苑区建设北路541号) 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七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泵)、国家或省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潜水泵及变压器(大于200KVA)产品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对代理商的唯一授权书、配电箱的3C认证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 年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清苑区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西街173号 地 址:保定市建华南路十方商贸城10#楼
邮 编:071100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樊建民 联 系 人: 李建彬
电 话:0312-8193016 电 话: 0312-2011168
传 真: 传 真: 0312-20111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ongcheng68@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定分行
账 号: 账 号: 1981015480000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