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灵宝市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5 09: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灵宝市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市民政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灵宝市民政局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灵宝市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灵财采购(2015)108  FDZB-2015-882

2.3项目范围:灵宝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灵宝市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综合技术服务项目

①实施周期:180日历天

②质量目标: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国家、省、市、县地名普查机构验收

③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灵宝市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地名标志的制作及安装

①实施周期:90日历天

②质量目标:符合《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

③项目内容、采购数量、交货地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项目的具体要求;

3.2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服务;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省级经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资质或经公安部安全认证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5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其他相关资质;(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

3.6具有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资格;

3.7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2具有从事标识设计、制作的企业;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足够能力负责本项目产品的设计、安装施工。

3.5 货物生产商对代理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6 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5日至20151231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12:00 ,下午 14:30  17:00 ,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市北区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3.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1.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3.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及相关保密资质证书;

4.3.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测绘师或职称证书;

    4.3.4.近五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5份;

4.3.5.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公司、法人);

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外地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1140900分,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民政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39826106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13323988369

联系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北区五龙路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