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室门采购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雄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室门采购
项目标书编号:HBXJ022015ZFCG0554
采购人名称:雄县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军清 电话:139332123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七一中路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薛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伟涛 赵洪川 电话:0312-5075592
电子信箱:hebeixingji@163.com
招标内容:采购看守所监室门16个及其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产品供货及相关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承认和履行采购中各项规定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部检测部门出具的监室门检验报告;
5. 投标人须经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认证,达到GA 526-2010 监室门标准,列入GA 526-2010 监室门标准检测产品目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31日(9:3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下列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 税务登记证原件;
5. GA 526-2010 监室门标准检测产品目录(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 监室门检验报告原件;
7. 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9日 14:0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 14:00分
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薛征 刘伟涛 赵洪川
联系方式:0312-5075592
传真:0312-507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