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松阳县农业局松阳县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松阳县农业局委托,就松阳县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YZCGZ2015-03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商品有机肥5500吨
▲最高限价:每吨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650元/吨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若投标人为松阳县域外企业的,必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松阳县域设立销售点。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使用登记证
9、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投标时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市政广场东首))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市政广场东首))
九.开标地点: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市政广场东首))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松阳县延庆信用社(行号:402343700118)
银行账号:20100012669056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登记证、代理商投标时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报名表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严勇军
联系电话:0578-2159609、212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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